2017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章节知识点:1a420061建筑
王伟
2017-07-03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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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42006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a42006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

知识点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包括工程施工质量的中间验收和工程的竣工验收两个方面。


知识点二、建筑工程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修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知识点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知识点四、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节能和环保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知识点五、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节能和环保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关于观感质量验收,由各个人的主观印象判断,检查结果并不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而是综合给出“好”、“不好”、“一般”等质量评价。


知识点六、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