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应建立沟通机制和退出机制
张景利
2016-11-01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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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 作为一种新型投融资模式,因其具有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效率等优点而得到大力推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PPP投资需求已突破10万亿元,但真正落地项目投资额却只有1万亿元左右。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有许多处于观望状态。

近日,北京中建政研集团董事长梁舰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PPP其实就是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的联姻,任何一方的不情愿或者不诚信都会造成“婚姻”破裂。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上落不到实处就会让社会资本失去信心,而社会资本如果供应不足,PPP项目也无法维持和推进。

PPP项目实施面临三大难点

近年来, 随着国家释放出对PPP的多重鼓励和利好的政策信号, PPP大潮风生水起。

梁舰表示,经济下行背景下,产生了大量违规融资和高负债率。中央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包括预算法、43文等,都是为了结构性调整、抑制地方透支未来等不可持续的做法。

“在陆续把BT(即建设—移交模式)、借助融资平台代为融资等行为进行约束之后,政府融资一般通过发债、PPP等方式。”梁舰表示,对于政府而言,通过实施PPP项目,除了解决短期财政资金不足、增加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外,还是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机构改革、提高服务意识的好机会。对于社会资本而言,不论是国企还是民企,通过参与PPP项目可以扩大投资领域,培养长远投资的理念。

谈到PPP项目实施的难点,梁舰分析,首先是政府的决策能力和成熟度,很多地方政府纯粹为眼前的融资而做PPP,没有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随意上马、随意决策。其次是项目的策划不到位,为后续留下一堆隐患,短期行为严重。第三是不懂得采购和使用咨询机构,不专业,同样的项目操作起来结果很可能大相径庭。

“此外,参考数据缺少,例如物有所值定量评价所需的公共部门比较值基本没有,再如基于全生命周期的成本数值,特别是运营成本数据以及建设成本与运营成本之间的此消彼长关系值等数据也严重不足。这就给项目测算和决策带来极大的困难;其次是法律规范体系的滞后性对项目特定事项的制约。例如国土、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竞价平台基于不同法规而管理不统一,难以适应PPP项目一次竞价解决投资建设运营的方式。”梁舰补充道。

资产证券化或提供良好退出思路

在梁舰看来,由于一些地方盲目快速上马PPP项目,造成PPP的非理性阶段。比如缺乏对于城市规划、城市发展成熟力的考量,在产城融合方面也缺少协调。

梁舰认为,PPP整个流程上也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在共同合作时还需要相互了解、有效沟通。

“我建议让社会资本方提前介入谈判,谈判时还要直接进入主题和核心利益。这样有利于社会资本方中标,签约率就会提高。”梁舰补充说。

PPP如何退出的问题一直广受关注,梁舰分析,虽然投资方、建设方、运营方都已经非常清晰地提出来如何退出,但是眼下的PPP政策规范里面,在投资方的退出上有一定的绿灯,而在建设方和运营方的退出上基本上是死胡同。

“退出机制不健全,可以考虑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可以给社会资本方一个较好的退出。”梁舰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