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8024 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
知识点一:诉讼时效的概念(常考点)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未行使其权利的,依据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
知识点二:适用于诉讼时效的情形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1 )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 )兑付国债、金融偾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 )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 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知识点三: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常考点)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可划分为4类:
1 .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
2 .短期诉讼时效。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3 .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不是由民法规定的,而是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
例如,《合同法》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时效期间为4年; 《海商法》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
4 .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知识点四: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轮换考点)
《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方法是:
1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斯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2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4 .合同被撤销,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
5 .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6 .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给付必要管理费用、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无因管理行为结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之日起计算。
知识点五: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轮换考点)
(一)诉讼时效的中止
《民法通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餘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即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
(二)诉讼时效的中断
《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