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任领导名单及部机构设置
王伟
2019-08-19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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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2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姜万荣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任领导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 王蒙徽8.gif

王蒙徽,男,汉族,1960年1月生,江苏盐城人,198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副教授。

1978年3月至1983年7月,清华大学建筑系建筑学专业学习;

1983年7月至1995年8月,清华大学建筑系学生工作组副组长、组长,清华大学建筑学院院长助理、党委副书记,广东省番禺市副市长(1993年3月至1995年8月挂职);

1995年8月至1998年2月,广东省增城市副市长;

1998年2月至1998年9月,广东省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村镇建设处处长;

1998年9月至2003年1月,广东省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局长,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2000年11月至2002年7月);

2003年1月至2004年5月,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

2004年5月至2008年8月,广东省汕尾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2008年8月至2011年11月,广东省云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11月至2013年5月,福建省副省长;

2013年5月至2016年8月,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

2016年8月至2016年12月,辽宁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

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辽宁省委副书记、沈阳市委书记,辽宁省委党校校长(兼);

2017年5月至2017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

2017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

第十九届中央委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易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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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军,男,汉族,1960年12月出生,湖南沅陵人,198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大学毕业,重庆建筑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0年5月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现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党的十八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倪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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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虹,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辽宁鞍山人,198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大学毕业,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合肥市副市长,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改革与发展司司长(研究室主任)。2015年6月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黄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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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艳,女,汉族,1964年10月出生,河南郸城人,无党派,1986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建筑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0年9月任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07年10月任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16年4月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宋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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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寒松,男,汉族,1962年1月出生,河北保定人,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山大学中文系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厅副主任、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原反贪污贿赂总局四局局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2018年7月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组成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姜万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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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万荣,男,汉族,1964年12月生,内蒙古巴彦淖尔人,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建筑大学建筑经济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学习;

1987年7月至1988年9月,中建一局四公司锻炼;

1988年9月至1992年12月,建设部体改法规司干部;

1992年12月至1995年4月,建设部房地产业司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1998年7月至2004年6月,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处长(其间:

1998年9月至2000年6月哈尔滨建筑大学建筑经济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4年6月至2008年10月,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其间2004年3月至2005年1月挂职任安徽省明光市委副书记,2005年1月至2006年1月挂职任滁州市委常委、副市长;2007年3月至2007年6月国家行政学院第二十期厅局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

2008年10月至2013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其间:2009年3月至2010年1月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二班学习);

2013年5月至2016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正司长级);

2016年11月至2019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

2019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

2019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 赵 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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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晖,男,汉族,1960年2月出生,浙江余姚人,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4月参加工作,国家公派东京工业大学社会工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2012年2月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2015年4月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村镇建设司司长。2015年8月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


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

按照国家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二)法规司

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三)住房改革与发展司(研究室)

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

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组织编制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起草综合性文稿。

(四)住房保障司

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

承办中央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

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五)城乡规划司

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

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承担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

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制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实施。

(六)标准定额司

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

拟订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

拟订部管行业工程标准、经济定额和产品标准,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拟订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

(七)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

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

拟订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

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国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八)建筑市场监管司

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拟订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

认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九)城市建设司

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

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等工作;

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

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

承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

(十)村镇建设司

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

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

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十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组织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

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

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拟订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十二)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

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

(十三)住房公积金监管司

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

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四)城市管理监督局

拟订城管执法的政策法规;

指导全国城管执法工作;

开展城管执法行为监督;

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

指导全国违法建设执法工作;

集中行使部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负责城乡规划和管理督察员的日常管理。

 (十五)计划财务与外事司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

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

管理部信息统计工作;

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监督直属单位、部管社会团体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

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国际交流合作和外事工作。

(十六)人事司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事项;

组织制定行业职业标准、执业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称标准;

按规定承担组织拟订高等院校建设类专业的教育标准和评估标准。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派驻机构:

(一)中央纪委监察部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二)审计署建设审计局

审计署建设审计局是审计署的派出机构,办公地点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其主要职责:(一)负责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机关工委及其在京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二)根据审计署确定的工作计划,按照审计署编制的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总体方案,制定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对上述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起草审计报告,草拟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对上述部门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制定审计方案,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三)参加审计署统一组织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四)监督、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其管辖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情况,推动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开展。(五)及时向审计署报告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以及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经济管理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六)完成审计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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