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建建设工程法规章节知识点:iz307033 工程
张景利
2017-06-30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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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z307033 工程监理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管理。因此,工程监理单位也是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之一。

知识点一:依法承担工程监理业(常考点)

1、《 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2、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知识点二:对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回避

《 建筑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都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厲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知识点三:监理工作的依据和监理责任(常考点)

工程监理的依据是:

( 1 )有关法律法规,如 《 建筑法》 、《 合同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 2 )有关技术标准,如 《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确认采用的推荐性标准等;

工程监理的依据是:

( 3 )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文件既是施工的依据,也 是监理单位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

( 4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单位据此监督施工单位是否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知识点四:工程监理的职责和权限(常考点)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知识点五:工程监理的形式(常考点)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2、所谓旁站,是指对工程中有关地基和结构安全的关键工序和关键施工过程,进行连续不断地监督检查或检验的监理活动,有时甚至要连续跟班监理。

3、所谓巡视,主要是强调除了关键点的质量控制外,监理工程师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面上的巡查监理。

4、所谓平行检验,主要是强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巳经检验的工程应及时进行检验。对于关键性、较大体量的工程实物,采取分段后平行检验的方式,有利于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知识点六:工程监理单位质量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