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420066工程档案的编制
知识点一、基本规定
知识点二、工程资料分类
1.工程资料可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文件5类;
2.工程竣工文件可分为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决算文件、竣工交档文件、竣工总结文件4类。
知识点三、施工资料组卷要求
(1)专业承包工程形成的施工资料应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并应单独组卷;
(2)电梯应按不同型号每台电梯单独组卷;
(3)室外工程应按室外建筑环境、室外安装工程单独组卷;
(4)当施工资料中部分内容不能按一个单位工程分类组卷时,可按建设项目组卷;
(5)施工资料目录应与其对应的施工资料一起组卷;
(6)应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
知识点四、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
工程资料移交归档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按合同约定移交归档。
(一)工程资料移交
(1)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2)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各专业承包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3)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
(4)工程资料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填写工程资料移交书、移交目录;
(5)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并办理相关手续。有条件时,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的工程档案应为原件。
(二)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
(1)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当无规定时,不宜少于5年;
(2)建设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维护、修缮、改造、加固的需要;
(3)施工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质量保修及质量追溯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