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定心丸?最高法:不得因政府领导更替毁约违约!
学员12106058
2018-02-27 17:40
230人浏览

PPP 是救命的稻草吗?

长期以来,我国很多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都是由政府财政支持投资建设,由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来经营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这种模式越来越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并成为制约我国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由此而累积的政府债务也与日俱增。

在中国经济保持中低速增长、地方政府面临债务压力、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的情况下,如何既保证合理经济增速,又避免以传统的负债方式筹集资金?

近年来,中央政府陆续出台了诸如土地财政、四万亿经济刺激政策、政府平台融资、政府购买服务等一系列经济政策工具,然而,随着其他政策工具接连出现问题,一扇又一扇门关闭了。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在我国的发展是大势所趋,是必然选择,也是解决地方政府性债务、吸纳民间资本、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在缓解政府的融资压力和债务负担,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等方面,越来越得到国家高度重视。

然而,这一理应被各方乐见的模式,却广泛遭遇项目开工率低、落地难的尴尬。

据统计,截至201711月末,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项目6874个,投资额10.3万亿元,落地项目数2587个,投资额4.4万亿元,落地率37.6%

为什么雷声大,雨点小?

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韩志锋表示,PPP分为使用者付费项目、政府付费项目以及两者结合项目。付费方式不同,合作方式也不同。目前市场上更多关注政府付费方式,对使用者付费研究较少。“如果对付费方式的年限、价格等没有清晰的保证,企业就很难参与进来。尤其很多城市基础设施的PPP项目投资大、回报期长,企业难免有顾虑”。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PPP的成功实践有赖于高度的契约精神和相关立法保障,过往的PPP失败案例经常表现为政企双方在面临纠纷和矛盾时,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可循,造成责任无法落实,结果只能一拍两散。

笔者认为,梳理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举措,大多指导性比较强,能否真正落实或落地,还需要相关的配套措施和具体的实施办法。未来如果能够以国家立法以法律的方式固定下来,值得关注。

同时,PPP模式作为一个舶来品,也并非万能的,在实践操作中,面临诸如如何理顺政府运行机制,如何处理好政府和社会各方的关系以及伪PPP、变异的PPP模式等众多问题,只能在实践中不断去理顺、调整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