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财政厅发文《关于实施PPP和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管理的通知》(湘财债管〔2018〕7号),这是全国首个省级PPP负面清单管理,该省PPP负面清单规定,下列情形不得运用PPP模式:
1、不属于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不负有提供义务的,如商业地产开发、招商引资项目等;
2、因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等,不适宜由社会资本承担的;
3、仅涉及工程建设而无实际运营内容、无现金流,完全由政府付费的,如市政道路建设、公路建设、广场、绿化(风光)带等工程建设;
4、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实施的;
5、政府方回购社会资本投资本金、向社会资本承诺固定收益的。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PPP和政府购买服务设立负面清单,不是叫停PPP模式和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更不是停止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而是根据中央规定规范有序地推进PPP和政府购买服务行为,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
(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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