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拟修订地铁建设审批条件,将申报城市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GDP提升至原有准入条件的3倍;同时,新增政府债务率指标,要求申报建设规划的城市近三年债务率不应高于120%,严控地方债务风险。
要求申报城市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GDP门槛分别由2003年的100亿元、1,000亿元提升至300亿元、3,000亿元;同时,明令申报建设规划的城市近三年债务率不应高于120%,且对财政出资比例和轨道交通企业负债率均作了相应规定。
专家解读:
轨道交通审批条件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率指标,旨在严防地方债务风险;
对申报城市的财政收入和GDP要求更为严苛,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实际发展需求,推进正确政绩观。
报道称,《意见》附有一份《关于进一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起草说明。其中提到对国家已批复建设规划的43个城市,近期完全符合申报新一轮建设规划条件的有30个城市,其余13个城市中:政府债务率不符合条件的为南宁、呼和浩特、包头、昆明、西安、兰州、沈阳、哈尔滨、贵阳等9个城市。
这一占比高达七成,杀伤力巨大。地方政府债务已成为轨道交通修建的硬性指标。
从13个城市来看,截至2016年末,南宁政府债务余额1007.4亿,债务率为119.3%。其债务规模及债务率均为广西最高。(以下城市债务数据均为2016年末,数据来源各市财政局及及市本级城投评级报告,或根据相关数据计算)
呼和浩特债务余额852.3亿,债务率接近200%。
包头债务余额578.7亿,债务率122.4%。不过《2018年包头市政府工作报告》披露,2017年包头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6亿元,剔除虚增空转因素后同比增长6.1%。
据此计算,包头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为130亿,2016年虚增近141.2亿,虚增收入超过当年总量的二分之一。挤出水分后,包头债务率飙升52个百分点至174%。
昆明市债务余额2079亿,约占全省债务规模的三分之一,债务率高达215.7%。
沈阳市债务余额1719.74亿,债务率为148.17%。
贵阳市债务余额为2002.1亿,其债务率超过300%。
(来源:中国经营报、经济观察网、和讯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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