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同意建立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中建政研
2019-08-08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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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56.4%的乡镇有本级政府创办的敬老院。全国已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近3万个,提供养老服务床位746万多张。但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5亿,占总人口的18%,还有4000万失能和部分失能老人。老年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护理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的人员和服务能力依旧严重不足。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同意建立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并公布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联席会议由民政部牵头,成员来自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等21个部门和单位。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1主要职能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国养老服务工作,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重大问题,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养老服务法规和重要政策,拟订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的年度重点工作计划;部署实施养老服务改革创新重点事项,督促检查养老服务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各地区、各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2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医保局、银保监会、扶贫办等2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民政部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民政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另行报国务院批准。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民政部,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民政部分管养老服务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3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对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4工作要求

民政部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深入研究养老服务发展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链接:

江苏

江苏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全面开展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通知明确,江苏全省民政部门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各市场主体法人登记后即可开展养老服务活动。

新疆

新疆明确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社会资本进入养老市场在民政部门备案登记即可,充分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市场的积极性。

北京

北京市石景山区近日在全市率先推进智慧养老体系建设,打通一串信息孤岛、建立一个平台系统、接入一批智慧端口,目标是实现养老服务信息的“一目了然”,养老行业资源的“一站获取”,养老服务监管的“一网覆盖”。

河北

河北省将全面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凡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符合登记条件的可直接向当地行政审批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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