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 | 提升乡村生态宜居水平的空间规划和建设指引
中建政研
2019-08-14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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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期待作出的重大决策。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为给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和实施提供理论基础和政策支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2018年批准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机制、制度与政策支撑研究》。在该项目子课题《提升生态韧性的乡村宜居空间规划和建设指引研究》的调查研究中,研究团队发现,近年来,我国乡村规划建设取得了一系列可喜成绩,乡村的生态宜居水平有所提升,但是仍面临诸多挑战。

乡村生态宜居的要素和现状

乡村的生态宜居主要由生态环境、产业经济、人文风貌、住房与公共设施、安全防灾五大要素构成。

近年来,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初见成效。但是,开山、填湖、毁林等一系列不合理建设行为严重破坏了乡村生态环境的本底。这与村庄整治、土地利用、农业布局等不同规划之间或交叉、或不一致而带来的监管缺位有着重要关系。

产业经济是乡村生态宜居的支撑。近年来,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所增强,乡村新产业和新业态得到发展。但是,因农业空间缺乏细分和管控、农业生产设施配套不足,农业生产效率仍不高、经济效益相对低下。在乡村集体建设用地实施严格管控下,新产业和新业态发展对空间的需求受到抑制。

随着乡村文明建设的持续推进,我国乡村的人文风貌得到逐步改善,但是仍存在乡村空间规划简单套用城镇规划、忽视对乡村地域特征和人文特色的挖掘等问题,导致新农村建设风格单调、同质化严重,传统村庄整治风貌雷同、特色削减。

在住房与公共设施方面,近年来,我国乡村公共设施建设不断增强、住房质量不断提升。但是因历史欠账较多,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总量不足、布局不合理、与村民需求不匹配。农房缺乏合理的功能分区,防漏防潮性能、抗震等级以及厨房、厕所等附属设施的建设标准等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随着防灾减灾和易地搬迁工作的推进,乡村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但仍面临泥石流、洪水、地震等各种灾害的威胁。乡村村落选址时,应加强对灾害类型和灾害风险的评估与分析,并尽快建立综合防灾体系。

提升乡村生态宜居水平的空间规划

一是践行生态优先理念、合理确定各类红线。乡村空间规划应以提高乡村生态韧性为目标,践行保护先行、自然修复的生态理念,依据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从县域、镇域、村域三个空间层次,建立规划内容衔接、规划引导一致的乡村空间规划体系,并通过简化规划层次、明晰规划权责形成乡村空间规划的统筹协调体制。在县域层面,结合镇村结构体系,合理确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建设用地边界线三条红线,明确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城镇空间并清晰界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在镇域层面,结合各部门的管控职责,进一步对各类红线内部功能和边界进行管控细分。在村域层面,结合生态宜居各项工程的现实需求,协调各类建设项目的空间布局、统筹各类资金预算、合理确定实施时序并制定年度分项建设计划。

二是科学谋划农业空间、挖潜布局新兴产业。在县域层面,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满足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为前提,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在镇域层面,应结合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需求,统筹谋划种植业用地、养殖业用地、设施农用地的空间,优化农业生产力区域布局,规范农业发展空间秩序。在村域层面,结合村庄农业资源特色和土壤环境条件,加强农作物种植类型的空间引导,优化田块布局,明确农田水利配套设施的规模和布局。开展全域土地整治,有效推动乡村低效工业用地、宅基地(一户多宅)专项整治,鼓励建设用地复合使用,拓展土地使用功能。通过建设用地内部规模、位置和性质的调整,实现存量建设用地的布局优化和空间挖潜,为新兴产业发展预留弹性发展空间。

三是契合乡村人居特色、展现地域文化特质。从村庄布点到村民住房布局,乡村空间规划应根据乡村发展实际确定特色定位,凸显地域特征和人居特色。基于乡村不同的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发展对策。激发村民营造特色乡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乡村人居特色和文化特质的营造主要集中在村域层面,应通过延续村庄建筑肌理,以及优化道路、绿地、建筑和水体的关系来体现地域特色;通过完善公共活动空间、保留历史文化元素、塑造节点景观来体现乡村文化特质;通过引导农房建设和环境营造来体现乡村人居特色。

四是优化镇村结构体系、推动城乡区域共享。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分类优化镇村结构体系。对集聚提升类村庄,进行有序改造和提升,通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增添活力来保护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对于城郊融合类村庄,应加快推动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保留乡村风貌的同时承接城市功能外溢。对于特色保护类村庄,要尊重原住居民的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对于搬迁撤并类村庄,应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统筹考虑拟迁入或新建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县域层面,通过科学决策和论证分析,推动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大型基础设施的联建共享;在镇域层面,加强以乡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的农民生活圈建设,以镇带村,统筹布局基础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在村域层面,应细化文化室、医疗室、活动室以及便民点、健身点的位置和空间边界,促进设施共享。

五是完善选址科学论证、构建综合防灾体系。新村聚落选址应综合考虑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等因素,避让地形陡峭、地层岩性不稳定、地质构造复杂等不宜建设的地点,预留必要的安全空间。加强对灾害类型、灾害等级、灾害风险的全面论证,有效识别灾害风险。建立集灾前预防、灾时抗御、灾后重建于一体的综合防灾体系。在县域层面,加强区域性乡村整体防灾空间布局,确定防抗灾种、防灾层次和防灾标准。在镇域层面,加强乡村道路避灾网络通道规划和承灾空间布局,其中,在山区加强对滑坡、泥石流的应对措施,在水网地区加强对洪涝灾害的应对措施。在村域层面,加强应急避灾场所和防灾设施的统筹布局。

提升乡村生态宜居水平的建设指引

一是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完善环境整治标准。连通乡村河湖水系、恢复河塘行蓄能力,积极开展乡村水生态修复,推进退田还湖还湿,保护和恢复河湖水系。在矿产资源集中开发地区,加强矿山废弃地的修复。在自然灾害密集区,加强损毁、退化山体的生态修复。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环境修复。采用人工强化工艺,提升湿地净化污水的能力、提高乡村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能力。完善乡村环境整治标准,明确不同部门的年度行动计划。推动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村庄环境整治,具体包括: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空间,消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进行植树造林、湿地恢复。

二是制定高效农田规范,颁布闲置房地导引。结合乡村地形地貌,因地制宜,制定高标准的农田建设规范,建设土地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齐全、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农田。加强农业空间一体化配置,提升农业综合产出能力。制定乡村闲置房地资源再配置的建设指引,进一步挖掘乡村存量建设用地的潜力。通过合作经营或自筹发展等方式,充分利用乡村闲置住房发展乡村民宿、休闲农业和乡村电商,以满足乡村公共设施品质提升的需求。鼓励村民利用自有农房发展无污染的小规模传统手工业。

三是制定乡村风貌导则,分区分类指导建设。深入挖掘乡村地域特色,结合乡村生产生活需要,根据乡村的资源特色和建设重点,制定具有可辨识性的乡村风貌导则。加强乡村自然风貌建设指引,提炼具有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的建筑风貌元素。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科学确定村庄的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实施对策。以问题为导向,分区分类指导乡村风貌整治。

四是制定公共设施建设指南、编制村民建房手册。按照“兜住底线、统筹资源、共享发展”的基本原则,制定不同地区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指南和建设标准。优化公共设施的空间布局,明确各类乡村公共设施的分类依据、空间布局原则和具体配置等要求。基于乡村地域特征,综合考虑住房功能多样化、居住舒适度等需求,编制村民住房建设指导手册。将建房流程、宅基地面积、配套设施等要求予以图示化,并细化平面布局、建筑风格、房屋结构、建筑材料、施工工艺等内容,给村民建房以科学、合理、有效的指导。

五是完善农房质量标准、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明确不同规模农房的设计标准、建设标准和施工准入标准。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明确建筑放样、基槽验收、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的监管内容,建立健全乡村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常态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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