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亿美元迁都资金,印尼政府只出两成,为吸引投资,佐科政府
王伟
2019-08-28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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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总统佐科于26日正式宣布国家迁都计划,新都落址在婆罗洲东加里曼丹省,距雅加达约1400公里。

根据印尼政府计划,“迁都工程”将在2020年至2021年间正式启动,先铺设基建、再建设政府办公大楼及其他必要设施;2024年,雅加达的政府机关将陆续搬进新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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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科迁都,一方面是为了缓解现首都雅加达空气污染、交通拥堵、地面下沉、发展不堪重负等问题,实现经济发展的均衡与平等;但另一方面,佐科还有更大的筹划。

此次迁都计划一个值得关注的点在于,大约330亿美元的迁都资金中,将仅有19%的资金来自政府预算,其他资金将通过私人直接投资、国有企业或者公私合作的形式获得。这意味着,吸引投资将成为迁都的重要一环。

而佐科政府执政以来,为了吸引外资,促进国内经济发展,一致努力通过各种举措将印尼打造为 “投资亲善型”国家。那么,佐科政府时期,佐科政府时期,印尼的外资政策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1. 修订负面清单,放宽投资领域

通过投资领域与股权限制设置负面清单是当前世界各国进行外资管理最主要的法律手段之一,也是影响印尼商直接投资的主要障碍之一。

佐科就任后,对外商投资领域采取了 “松绑”措施,以吸引更多的海外投资。2016 年,基于协调经济事务部颁布的第十个经济配套,印尼政府对 2014 年的负面清单进行了修订,公布了第 44 号《关于资本投资领域禁止和有条件开放的投资行业清单》( 即新负面投资清单) 的总统令,放宽了包括旅游、电影、交通等多个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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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对外资的限制只是由原本的 664 项商业类别减至 515 项,但这已是印尼近十年来最大的经济开放动作。

概括来说,新投资负面清单主要做了以下的调整:

一是撤销或降低涉及 35个行业对外资的股权限制,如高速公路运营、餐饮、电影、冷藏、废物处理、大中型电子商务等,允许外资 100% 持股或者持有多数股份。

二是开放多个新领域,如粒状生胶、旅游业、创意产业和非危险废物处理等,以吸引新的外商进入。

三是有条件地开放部分领域,如原来只允许当地投资者的高压电力、电子商务以及特定保健产业,现在只要达到特定条件便可开放一定比例给外资持股。

这些条件包括: 限制外资所有权、特定投资地点、特别投资许可,或在东盟合作范围内。例如,表 3 显示市场调查/民意测验业务只允许国内资本 100% 或东盟会员国可持股至 70% 。

此外,在政策 “松绑”的同时,新的负面清单也通过行业禁止、持股限定、降低持股比例和特定条件约束等对外资做了限制,以加强对当地中小企业的保护,例如信用担保业务由原来的外资可持股 100% 变更为最高可持股 30% 。

2. 简化管理程序,提升投资便利

简化行政管理程序、提升外商投资便利性是佐科政府吸引外资的另一项重要举措。

首先,通过设立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 ( 以下简称 BKPM),从 2015 年 4月开始简化外企在本地部件采购率、投资额度、用工规模、出口占比等方面的审核。

2017 年 12 月,BKPM 又颁布了 《关于实施资本投资许可证和设施的准则和程序》,将原 “投资许可证”更名为 “投资申请”,进一步改进审批体制,对于无需在公司运营前进行前期准备 ( 例如不需要建设厂房或引进生产经营设备)且满足一定条件的行业,允许其直接申请营业许可证,而无需根据此前的规则先申请临时投资许可证。

新规还允许基建等特定业务领域的外企可以无需先获得投资申请,而直接申请营业许可证,象征着 “单证”制度先行先试的开始。

此外,其他涉及外资管理的部门也在精简投资许可程序,例如印尼能源与矿物资源部于 2018 年 2 月取消了该部门 32 条涉及石油与天然气、矿产、电力发电、可再生能源和节能项目等业务的规则。

其次,印尼政府推出一系列便利化措施支持外商投资的申请。

2015 年 1 月BKPM 整合 24 个相关部门的职能,成立了 “一站式的综合服务”中心 ( One StopService Centre,OSS-C) ,以方便投资许可证的申请,并有助于各部委之间更好地协作。该中心的投资许可授权涉及几乎所有业务领域,如制造业、电力、石油、天然气和旅游业等。

2016 年 1 月,佐科政府推出了 “三小时投资准字服务” ( 3 Hours Investment Licensing Service) ,承诺在 3 小时内办完投资所需的 9 项许可文件。

同年 2 月,又公布了第 24 号总统令 《关于便利特定工业区直接投资和建设的规定》,推出 “直接投资建设许可”( KLIK) ,即在申请其他相关许可证的同时就进入施工阶段,并且没有最低投资额和劳工数量的限制。

2017 年 2 月,印尼颁布第 17 号投资统筹委员会规定,增加了享受该规定的工业园数量以及扩大投资者许可证获取的渠道。截至 2018 年 3 月,已有 10 个省的 32 个工业区共 115 个建设项目使用了此政策便利,投资总值 130. 62 万亿盾,投资面积达 1322 公顷。

此外,印尼于 2018 年 4 月着手建立从中央到地方单一的网上综合审批系统,切实为投资者提交审批材料和获取经营资质提供 “一站式”服务。该 “一站式”网上投资申请系统 ( Online Single Submission,OSS) 于同年7 月正式发布并启用。

3. 提升税收优惠,支持重点行业与出口

发展战略性产业是佐科政府为全面振兴印尼经济实施的重要举措,为此印尼政府于 2015 年颁布了关于重点产业免税优惠条例,并放宽了免税优惠期,从过去 5 - 10 年延长至 10 - 15 年。

为支持战略性产业的发展,印尼政府还为特定类型的外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重点产业的企业所得税,提供特定行业或区域内的公司税收津贴,对综合经济开发区、工业区或公私合营模式的企业实行减免或抵税,等等。

提振出口、扩展海外市场,为印尼经济发展寻找新的增长动力是佐科政府另外一项重要举措。

为吸引出口导向型外商投资,印尼于 2015 年推出第 96 号政府法规,对经济特区、保税区、自由贸易区内的企业给予各类税收优惠。例如,对经济特区的投资者提供所得税、增值税、进口税及关税优惠政策。这与之前推出的第 85 号政府法规涉及的进口税推迟、不课征奢侈税及预提税等形成了互补。

同年又推出第 123 号政府法规,给出口商较低的定存利息预扣税率,以鼓励出口收汇产生的现金存于当地的银行。

此外,对于以出口为目的的进口或购买用于生产的机器设备 ( 不包含零件) 豁免增值税,而对于进口用于生产或服务的原材料免进口关税。

2018 年印尼政府进行了新一轮的税改,涉及免税期、免税额、中小企业税、研发与职业培训津贴等方面的改革,降低了投资门槛,简化了减税申请程序,将减免税的优惠行业从 9 大类增至 17 大类,并根据外商投资额最高可获得 5 - 20年 100% 的免税。

4. 修订劳工条例,放宽用工环境

印尼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修订外籍劳工管理制度,以改善外资企业的用工环境。

2015 年印尼劳动部部长签发了第 16 号令 《有关外籍劳工使用的条例》,取代 2013 第 12 号条例。不久,又签发了 2015 第 35 号条例进行补充。

新条例主要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 

一是取消了企业本地员工不得低于一定雇佣比例的限制; 

二是删除了外籍劳工资格获取时对当地语言掌握的要求,但增加了办理纳税人识别号和社保号等方面的要求; 

三是对于外企的外籍董事、监事,以及基金的辅助、监管和执行人员,将不再需要取得就业许可。

5. 成立工作小组,鼓励基建投资

基础设施建设既是推行佐科的 “全球海上支点”战略的重要一环,又是解决制约印尼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关键手段,因此在其经济发展长期规划中,印尼政府都把基建投资、加强岛屿间互联互通作为主攻方向。

为了吸引外资,特别是鼓励外商对印尼的外岛地区进行基建投资,佐科在 2017 年特意颁布了第 91 号总统令,指令在 2018 年 2 月之前组建中央和地方专案工作小组,负责指导许可证服务,改善和加快发放进度,并制定相关监督制裁措施。该小组与负责监督 2015年开始推出的 16 项经济配套政策执行情况的经济配套工作组配合,以保证外商

的投资计划能顺利落实。

6. 投资印尼依旧存在障碍

尽管佐科政府积极为外商投资政策 “松绑”,并提供相应的优惠和便利性条件,以吸引外资,但是积习多年的投资障碍问题依然较为严重。

首先,虽然新的负面清单让印尼市场较以往更加自由,但其在东盟国家中依旧是对外资限制最多的国家之一。印尼涉及投资的法律法规繁多,且变动频繁,加上政策的合理性还有待商榷或难以操作,这些都导致了佐科政府推出的开放措施经常最终难以被各部门执行。

例如,佐科政府未能按照承诺完全开放电子商务、数字金融、信息通讯等领域,引发了外国投资者的不满。

二是对外商投资政策的执行效率仍旧低下。在中央和地方分权制的背景下,行政审批程序繁琐且反反复复,各级政府的协同能力非常有限,程序性贪腐问题严重。

例如, 2016—2017 年,印尼一系列的基建工程 ( 包括中印 “雅万高铁”项目) 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就遇到了建设许可证和征地等方面的问题,导致项目进展缓慢。

据统计,2016 年印尼的外商投资承诺同比增长 24. 9% ,但实际投资额仅增长 15. 4% ; 投资承诺兑现率从 2014 年 34. 5% 降至 2016 年 29. 8% 。

三是监管力度有待提高,尤其是政府部门的监管检举机制不健全,导致许多优惠政策在实际操作中不被依法执行。

例如,给予外企的一些贸易优惠政策,就由于实际操作程序与有关条例相悖,部门间缺乏协调统一而无法落地实施。

2017年底佐科发布的第 91 号总统令便是致力解决这些问题,但是 190 项问题被发现就已经说明了监管制度本身需要加强。

此外,一站式服务在地方上仍开展缓慢,加上刚推出不久的投资便利制度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仍有待检验,进而影响了外商投资。

四是印尼虽然改善了用工环境,放宽了对外籍劳工的限制,但还是存在工作签证审批耗时过长、工作签证期限过短和名额太少等问题。

印尼自身缺少熟练的技术工人,而外籍技术工人工作签的限制使得外劳签证问题成为影响投资项目进展的主要问题之一。

此外,印尼的反对党及其媒体还常以外籍劳工尤其是中国劳工问题抨击政府。为应对 2019 年大选,佐科颁布了第 20 号总统令,要求聘用外劳需符合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原则,优先考虑聘用本国员工,部分职位禁止聘用外籍员工,并且聘用外籍员工的雇主须每年向政府缴纳外劳补偿金,而且工作期限也被收紧,被指比 2015 年条例修改前的规定还要严苛。

五是关于基建投资政策的问题。虽然印尼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但是由于地理情况和基建设施落后的原因,尤其是外岛地区,不仅制约了其整体经济的发展,也影响了外国投资者的进入。因此,大力吸引外资进入基建行业是佐科政府的开放政策的首要目标之一。

然而,根据印尼的相关法律法规,国企在基建项目上被给予了许多优先权,并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例如外国投资者抱怨,在基建项目投标上,外资和印尼私营企业的报价需要比国有企业更高才有可能中标,而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印尼私营企业可以利用关系而不遵循这一规定,这使得外企处于一个极不平等的地位。

除了外资政策方面的因素,金融改革迟滞、过度依赖外部融资等问题也制约着印尼成为外商投资的目的地。

根据印尼央行数据显示,截至 2017 年 11 月份,印尼外债总额已达 3473 亿美元,同比增长了 9. 1% ,其中政府债务为 1766 亿美元,增速高达 14. 3% ,这增加了投资者对债务风险的担忧。

近年来佐科对外资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以提升印尼对外商的吸力,这对中国与印尼共同推进 “一带一路”建设意义重大。而此次印尼迁都,更释放了大量的基建和投资机会,中资企业应该把握时机,利用有利政策,防范不利风险,顺势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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