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在《资质证书是能力的证明,EPC工程总承包的设计监理需要资质吗?》文中,笔者从资质证书的定义、总承包单位资质要求、总承包工程实践三个方面,阐述了EPC工程总承包设计监理应该有设计资质或者说由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监理更顺畅、更有效。
本期,笔者将会就EPC工程总承包的设计监理的工作内容、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分享。
01设计监理工作内容
目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缺乏对EPC工程总承包的设计监理内容、深度和责任界定的相关规定。
从EPC工程总承包实践来看,对设计监理单独进行招标的项目(比如上文中的C总承包项目),设计监理合同中会对设计监理的工作内容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设计监理和施工监理一起招标的总承包项目,有的合同对设计监理工作内容有明确的规定,比如B总承包项目;有的合同没有对设计监理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规定,比如A总承包项目。
以下是某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1、施工图审查。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所有施工图审查(部分抽查,但需设计监理盖章)。
2、设计变更管理与审查。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所有设计变更通知、设计变更报告审查,参与需要发包人审核的重大设计变更审查。
3、科研试验管理及成果审查。包括科研试验大纲审查、中间成果讨论、最终成果审查验收等。
4、设计计划管理和投资控制。审查勘测设计工作大纲,设计总进度计划,年度、季度及每月设计成果供应计划,主持设计月例会,参加设计工作半年会、年会。
5、现场安全技术巡视。根据施工进展及现场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工程区自然边坡、工程边坡、地下洞室、建设管理区周边环境等进行巡视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6、其他。包括设备招标文件审查、参加设计联络会、参加各类验收会、组织或参与各类技术讨论会咨询审查会、对设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等。
02设计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设计位于项目的前端,决定了整个项目75%~85%的工程造价,是EPC总承包项目的龙头。EPC总承包项目靠控制前端的设计,通过限额设计、设计可施工化和设计优化来控制工程的投资,甚至实现项目的利润。
EPC项目设计监理的工作是监督、控制和管理EPC总承包龙头设计。这就注定了EPC设计监理与EPC总承包单位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再加上某些总承包项目设计监理缺乏经验、能力,设计监理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
1、施工图审查问题
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在EPC模式中,设计监理的一项很重要的职责就是施工图审查。由于某些EPC 项目的监理没有设计资质、设计能力、设计经验,在施工图审查中就会出现不少的问题,导致施工图供应反复修改、提供不及时,从而影响现场工程进度。
A总承包项目施工图审查的问题主要为:
(1)施工图设计和初步设计有一点不一致就视为变更,图纸审查不通过。
(2)设计监理对细部结构提意见,设计人员提供计算说明并与设计监理沟通了,没有得到通过;总承包设计单位书面进行回复,设计监理仍坚持意见,图纸审查不通过。
(3)施工图与现场有一点变更或者不一致就要求重新出蓝图,设计单位表示对于小变更出个设计变更通知,竣工图上再把变更表达到蓝图即可,设计监理单位坚持立即出蓝图,有时会不允许施工。
2、设计变更管理问题
平行发包模式中,一般设计变更都是设计单位拟发设计变更通知,报送业主。业主同意以后下发监理和施工单位执行。重大设计变更需要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报告,或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由当前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报告,由业主报送原审批单位组织审查。
在EPC总承包项目,总承包单位是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共同体,有些设计监理单位就会形成思维定势“总承包的设计变更就是要搞钱”。因此总承包单位中设计地位,设计权威,大打折扣。
A总承包项目中,一般设计变更要编制变更报告,监理、业主审核通过以后,报送市县行政主管部门,由市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A总承包项目设计变更中,还出现了设计变更基准不一致的情况,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监理有时以批准的初步设计为基准,有时以施工蓝图为基准。
由于一般设计变更就需要编制设计变更报告,EPC总承包设计监理审核设计变更基准又不确定,总承包设计人员需要投入很大的精力去编制变更报告,需要和业主、监理单位沟通解释,有时还需要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解释。设计变更管理需要投入太多的精力,流程比较繁琐,审批周期较长。
3、现场技术问题处理问题
工程很多技术问题的处理主要依赖工程经验,难以定量计算分析判断,业主、监理与总承包方所处立场和工程经历不同,对技术问题的认识和处理方式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分歧。
在总价承包模式下,总承包方技术方案在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和工程投资、施工便利需要平衡时,一般会在不违背合同的条件下,会根据规程规范的较低要求和自身偏于先进的经验来选择技术方案。
但是监理人从工程后期运行、耐久性、美观和造价等考虑,就会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此时,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就会有分歧,较难达成一致。
A总承包项目中,大坝上游条料石施工是当地第一次采用,关于施工标准问题,业主、监理和总承包单位意见不一。
总承包设计从条料石尺寸有偏差(±2mm),条料石施工的工具(钢筋)勾为1.3cm和后期水位较高冬季冻胀考虑,为保证后期运行安全、方便施工和美观,条料石之间要留2cm的缝。设计监理认为,条料石之间应该不留缝。业主认为条料石之间要留1.5cm的缝,同时要在缝间填塞细石粒。由于各方意见不一,条料石停工2个月。
在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出面协调后,最后达成了一致意见,条料石之间留2cm的缝,缝间填塞细石粒,工程恢复施工。
03设计监理的建议
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监理需要对总承包的设计进行监督和管理,更需要为总承包的设计创造条件,让总承包的设计在满足合同要求的前提下,真正发挥出龙头作用来。
1、只有真正懂得,才能正确作为
从笔者的上期文章和本期文章分析,要做好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监理,设计监理单位需要有设计资质,有设计能力、设计经验,懂得设计流程和相应的设计管理办法。
设计监理单位的资质水平和工程业绩应不低于总承包商设计单位。只有真正懂得,才能正确作为。
2、只有高额收入,才会吸引牛人
当前,EPC设计监理的取费较低,设计监理单位无法投入高层次和充足的设计管理人员,设计监理的作用无法得到正常发挥。设计监理实践20年,一直未大范围推广实施,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受费用限制。
只有建立合理的EPC工程总承包设计取费,才会吸引设计企业投入高素质、充足数量的设计监理人才。
3、给予适当权限,约定分担机制
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中,总承包方技术方案在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和工程投资、施工便利需要平衡时,一般会在不违背合同的条件下,会根据规程规范的较低要求和自身成熟的经验来选择技术方案。
在监理合同里要制定相应的处理机制,明确设计监理对技术方案选择的权限,并在合同中预列一定的处理费用,方便设计监理组织有关专家对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同时,对超出预期的投资增加制定发包人和总承包房风险共担机制。
2019年1月《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中“第四十四条 结合BIM、CIM等技术应用,逐步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代替工程监理制度。”有关人士惊呼“工程监理要取消了?”
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吴慧娟预测:我国的建设组织模式将重构为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三足鼎立。全过程咨询或者是监理单位发展的方向。
在总包之声平台上,有一个朋友对于EPC模式监理发表了自己的看法“EPC条件下,原则上是不需要监理的!现行过渡期,监理企业有三个出路,一是提升能力联合团队做业主的助手,全过程工程咨询;二是受聘于EPC总包商,协助其进行质量安全现场管控;三是竞标获得城市某区域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让政府来买单!”
EPC工程总承包的监理该何去何从,这或许需要更多的实践,国家才会做出的决定和安排。
笔者认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方是设计、施工的统一体,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因此不管以后是EPC总承包监理还是全过程咨询方,对总承包方是监督和管理,更应该多一份信任,多一份服务,支持、帮助总承包方把总承包优势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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