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市场经济日益发展,伴随着各种高新技术的广泛运用,企业具备竞争优势才能脱颖而出,最重要的是成本领先,成本控制是核心。单纯依靠传统方法已不能满足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与内部管理的需要,所以应遵循“不同目的,不同成本”的要求,采用有效的成本控制方法,以科学降低成本。标准成本法与定额法在有些企业中已经实施。两种方法的功能与实施环节基本相同,且在实际应用中均存在一定的缺陷。
1 标准成本法与定额法基本原理
标准成本法(标准成本制度)并不单纯是一种成本计算方法,而是一种将成本计算和成本控制相结合,由一个包括制定标准成本、计算和分析成本差异及处理成本差异三个环节组成的系统。标准成本的制定和分析过程也是企业内部各部门管理水平的检查过程、员工积极性的激励过程和企业业绩的评价过程,其建立在责任成本基础之上,是整个企业经营战略中的重要环节,是实现目标成本的控制手段之一,实现成本计算、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的有机结合。
定额法需要以事先制定的定额成本为基础,生产费用发生时,计算实际费用脱离定额的差异,及时反馈信息给管理者,以达到控制生产费用的目的,并根据定额及差异额进行产品实际成本计算的成本计算与控制方法。定额法的应用不受生产特点影响,仅为加强成本控制,及时揭露成本计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而采用。定额法可以将产品成本的计划工作、核算工作和分析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事前、事中、事后反映和监督融为一体。
2 标准成本法与定额法的比较
2.1 标准成本法与定额法的联系
①实施功能和目的相同。二者具有基本相同的功能和实施环节,均包括成本的计划、控制、执行、分析、考核及计算等环节。两种方法应用的目的大体相同,都是为加强企业成本控制并进行业绩评价。
②重视成本控制。二者都不是单纯的成本核算方法,而是具有核算功能的同时兼具控制功能。定额法的本质最终要体现产品实际成本,不过实施的过程中离不开成本控制。虽然标准成本法不计算产品实际成本,但在制定标准成本过程中,通过成本差异账户可以积累实际成本信息,有能力计算出产品的实际成本,只不过标准成本法更注重成本控制而已。
③分析成本差异。两种方法均事前确定目标成本,当作成本控制依据,并进一步计算、分析成本差异,研究差异产生的原因。对于各责任者在成本控制方面的业绩进行考核,明确经济责任,以达到挖掘成本降低潜力,加大成本控制的力度,利润增长的目的。
2.2 标准成本法和定额法的区别
①制订目标成本的依据不一致。标准成本的制定形式较多,较为灵活,各成本项目的标准成本均按标准用量和标准单位成本(标准费用率)确定;定额成本是按不同成本项目的现行数量定额以及计划单位成本制订的。
②目标成本稳定性不同。标准成本是有效经营条件下发生的目标成本,具备约束性和稳定性,年度内基本不变,不涉及目标成本变动差异的计算;而定额成本的确定依据是现行定额,当外界经济环境、企业生产条件等方面发生变化时,现行定额要随之修订,即一个会计年度内定额成本可能发生变化,应确定其变动的趋势和金额。
③差异处理不同。标准成本法下,没有单独设置差异凭证,一般由某会计期间产品的实际消耗量及实际价格与实际产量的标准消耗量及标准价格的比较来核算差异。差异的种类也较多,对每种差异均单独设置账户,年终统一处理,或转为主营业务成本,或计入当期损益;定额法下的差异通过差异凭证反映,记录各项生产费用的实际支出脱离现行定额或预算的数额。差异种类相对较少,核算较为简单,只核算各成本项目的差异,未单设会计科目。
④提供产品成本资料不同。这是标准成本法与定额法的根本性区别。标准成本法的成本差异不按产品分配计算,只按标准成本对期末在产品、库存商品及已售产品计价,核算过程简便、及时,并不计算各种产品真实成本;定额法下,最终要确定产品实际成本,将三类差异在各种产品间分配,也在对应存货中分配,将定额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⑤提供管理信息的详细程度与侧重点不同。标准成本法按成本形态划分成本,可以确定责任的归属,有助于促进各部门和车间的相互配合,建立经济责任制;定额法计算出的产品成本则需要按成本项目反映,日常核算揭示材料数量,由其强调控制材料成本的控制,除材料以外的费用需要用实际数减去预算数得到差异。
⑥成本动因的分析存在差异。标准成本法需要分项目求出成本差异,进而对差异原因深入分析,可以得到较为详尽的成本差异数据,在实际管理活动中减少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之间的不利差异;定额法则只按成本项目计算成本差异,不考虑成本差异发生的根本原因,可能出现有利差异遮掩不利差异的。
3 标准成本法与定额法比较的启示
3.1 两种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缺陷
①标准成本法的缺陷。对标准成本的重视程度不足。可能导致对下属的业绩评价偏差、员工参与热情不高、出现问题出现责任推诿等问题;标准成本法的成本控制不利于各生产部门的合作,反而会让他们之间形成竞争的关系;信息得不到及时反馈。信息滞后反映会导致管理人员不能尽早修正产品方案;实施条件较为严格,现行电算化软件中相应模块的功能上未完善。
②定额法的缺陷。定额法需要进行定额的制定、修订等定额管理工作,单独核算各种差异工作量较大,推行有难度;核算差异较为笼统,不便于考核分析各个责任部门的工作情况;定额资料准确性直接影响成本计算的准确性,不利于经营决策,且量价合一的形式不能充分反映各种价格变动情况;不便于各种产品、各企业之间的横向比较,企业之间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为让利和计算能力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