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欠薪维权有法可依!国家成立领导小组,正式法规即将出台
王伟
2019-09-05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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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农民工讨工资,在过去几年是经常出现在各种新闻的头条上。不过最近一两年,这种新闻渐渐少到看不到了,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农民工群体的利益,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保障。


但是在2019年8月,国家专门成立了一个领导小组,这个小组主要的工作就是抓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组员来自于人社部和财政部等十几个部门。已经风平浪静的农民工欠薪问题,在这时候被突然提到了一个高度上,这是为啥?


其实,以前农村有欠款,也是件正常事。像是村里人家盖房子,红砖、水泥、沙子等材料款,都能拖一拖,有些人家一拖就过了十几年才慢慢还清。但是那时候,没有人会欠大工和小工的工资,觉得没良心的人才能这么干。


但现在和以前大不相同了,现在农民背井离乡就是为了外出打工挣点钱养家糊口,一旦工钱被拖欠,到了该拿工钱的时候拿不到钱,就很可能空着手回家,那种心酸苦楚,情形的凄惨,若不是亲身经历,真的不能体会。


曾经网上流行的一则请求拨款请求书是这么说的:2017年年底,农民工苦苦等到了大年三十,被告知没有一分钱。已经垫付的资金不能收回,导致了农民工们的正常生活困难,甚至印发了家庭矛盾。有些班组负责人,为了躲债,只能和妻子离婚,他们有家不能回,妻离子散……


中国共有农民工2.8亿人,每一位的身后都是一个家庭的希望,背负着家庭的重托。从这个角度来看,农民工欠薪是一件关乎社会稳定的大事。那么到底是那些行业,是谁在欠薪呢?


占大头的行业就是工程建设领域了,这一行业不仅是最累的行业,也是拖欠工资风险最大的行业。一般的工程项目,都是给足了钱才开工的,但是这个“足”却架不住花销。有些专款专用的工程款也会被东挪西用,最后就造成了项目欠薪。


2019年以来,全国查处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数量和涉案人数以及金额一直在下降,基于这种形式,起草一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法律性文件,已经很有必要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就这样进入到了起草阶段。


2019年8月13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这样,以后农民工在面临欠薪的问题需要维权的时候,就有了法律来撑腰了。

目前,虽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还在征求意见阶段,不过我们也能以管窥豹,来看一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主要涉及到哪些权益保护事宜。


首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拟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能用实物或者证券等形式替代。用人单位应该每月至少向农民工支付足额工资一次,支付工资时,应向农民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并且用人单位拖欠与其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工资的,应承担清偿责任。对于工程建设中,将建设工程或者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无资质、资质不全的单位时,由发包单位承担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责任。


其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拟规定,如果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偿责任主体拒不支付的,人资和社保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或者扣押财物等强制措施。并且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此单位有严重的欠钱工资违法行为,并在省级以上广播电视上曝光。


最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拟规定,用人单位若存在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两种情形之一,就会将用人单位和其法人,以及其他责任人一起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列入名单之后,不但相关单位和法人以及主要责任人无法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甚至对其高档生活消费都会受到限制,像飞机、动车、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都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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