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下称“专项债”)资金效应,国务院又有新举措。
9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三条举措,加快发行使用地方专项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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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举措是,根据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按规定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部分新增额度,确保明年初即可使用见效,并扩大使用范围,重点用于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专项债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
关注地方债的上海财经大学郑春荣教授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总的来看,今年的债务资金、项目安排比去年启动得更早,有利于地方政府在稳增长方面吃下定心丸,妥善安排项目进度。
去年底,全国人大提前下达了1.39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其中就包括专项债8100亿元。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明确了明年专项债额度也会于今年提前下达,为地方明年1月发债做好准备。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为了做好提前发债工作,财政部近期下发《关于报送2019年1-7月新增债券使用情况的通知》,其中就要求地方上报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需求情况。一些省份要求市县做好项目审核工作,坚持项目先有立项,可研报告,后安排债券资金原则,全面了解项目资金使用需求,合理安排2020年债券资金申报。
郑春荣认为,专项债项目的建设领域范围有所扩大,根据地方政府需求进行调整和扩充,有利于地方政府更好地利用债券资金。今年地方审计报告反映了一方面部分地区存在资金紧缺,另一方面债券资金大量闲置。此次会议加大了项目资金募集的针对性,有利于更好地使用专项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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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第二条举措是,将专项债可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明确为符合上述重点投向的重大基础设施领域。
基建等投资项目都需要一定资本金比例,为了控制风险,债务资金不能作为资本金。但是为了发挥专项债资金效应,今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发文,首次允许将部分专项债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
专项债可做资本金限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但目前来看这部分资金撬动效应还未充分发挥。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扩大了专项债可做项目资本金的范围。这意味着更多的基建、民生项目资本金可以通过发行专项债来融资。
会议明确,以省为单位,专项债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的规模占该省份专项债规模的比例可为20%左右。根据今年全年专项债额度2.15万亿元,按20%测算,专项债可做项目资本金可达4300亿元,考虑到资本金可以撬动三四倍社会资金,撬动资金可达到一万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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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推出的第三条举措是,加强项目管理,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按照“资金跟项目走”的要求,专项债额度向手续完备、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倾斜,优先考虑发行使用好的地区和今冬明春具备施工条件的地区。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储备,项目必须有收益,要优选经济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群众期盼、迟早要干的项目,同时也要防止一哄而上,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郑春荣表示,项目的论证更加充分,使得真正需要的项目得以上马建设,避免了地方政府为了抢夺债券额度,拼凑项目,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8月底,地方政府已经发行了约2万亿元专项债券,发行进度为93.29%。9月底前可完全全年发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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