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加快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会议确定根据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按规定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部分新增额度,确保明年初即可使用见效。
其中,核心是“明年初可使用见效”的要求下专项债发行的具体时间:能否今年四季度发行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9月16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在8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前期情况来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并不高,主要是由于今年大规模减税降费举措,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受到一定影响,影响了基础设施投资能力。面对这种情况,中央政府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加专项债的发行,将明年部分新增专项债额度今年提前发行,这样有利于支撑基础设施投资的增长。
去年12月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授权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政府工作报告显示,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2.15万亿。如果按照前述决议,理论上可提前下达的2020年新增专项债限额为12900亿。
数据显示,截至8月底各地已组织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8950亿元,占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94%。其中,一般债券8893亿元,占全年新增限额的96%;专项债券20057亿元,占全年新增限额的93%。
“应该说,地方债的发行完成度比较高,尤其是新增专项债是主力,新增专项债的发行对稳基建、稳投资、稳经济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表示,“尽管这个作用低于我们的预期,但是如果没有专项债的提前发行,今年上半年的经济增长情况会大幅低于现在的水平。”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二季度GDP增速为6.2%,相比去年四季度下滑0.2个百分点。基建投资增速由去年底的3.8%小幅回升至今年1-4月份的4.4%,1-8月份再次回落至4.2%。
市场预计今年新增的专项债额度将在9月底发行完毕,因此普遍预计四季度将增发专项债,以应对经济下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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