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
中建政研
2019-09-18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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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山西、江西等地通过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房地产违规销售和“黑中介”等乱象,有效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山西公布首批违法违规问题清单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公布第一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问题清单,落实《山西省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清单显示,山西得舍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山西腾伟隆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建立信用档案、不退租房押金等问题;太原市华信天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存在将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退租房押金等问题。

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整治工作旨在贯彻党中央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要求。根据山西省委、省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工作安排,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各地、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继续深入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通过部门联合执法,纠正和查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威胁恐吓承租人等违法违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举一反三,深挖细查,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引导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守法诚信经营,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江西坚决查处取缔住房租赁“黑中介”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认真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住房租赁中介行为,坚决查处和取缔一批“黑中介”。

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8个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发布虚假租赁房源信息;哄抬房租,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与相关单位串通操纵市场租金价格;出租或代理不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无照或未备案经营的“黑中介”行为;租赁合同设置强制条款、霸王条款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违规收费、恶意克扣租金和押金、恶意不予办理退租;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或采取堵锁眼、断水电、辱骂骚扰、言语恐吓等行为驱逐承租人、强行收取各类费用等侵害群众利益;协助租赁当事人规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开通举报信箱,对群众的举报和投诉以及网络、报纸等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对违法违规的租赁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加大查处力度,发现问题应按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权限,依法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将其清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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