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铁项目专项债作资本金
中建政研
2019-09-30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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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中旬,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首度明确,专项债可作重大项目资本金。

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报道,7、8月间已出现七个项目将专项债作资本金的案例,分别是内蒙古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集大高铁项目以及山东济宁五个高铁配套项目。

9月24日,中国债券信息网信息显示,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铁路建设专项债券(一期)成功发行,其中有三个项目将专项债用作资本金。三个项目分别为,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包头至惠农南段、改建集宁至通辽线电气化改造项目、集大铁路(内蒙古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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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集大铁路项目专项债是续发行,今年7月已发行11.4亿元,本次发行2.6亿,均用作项目资本金。

值得注意的是,专项债占资本金比例具有很高的灵活性。三个项目专项债占资本金比例最低为18%,最高为63%。“专项债只作部分资本金,而不是全部。”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人士表示。


包头至惠农南段铁路项目拆解

项目方案显示,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包头至惠农南段项目拟建铁路是国家跨区域高速铁路通道京兰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列入《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而京兰通道作为“八纵八横”高速铁路通道中的重要一横。

据投资估算,该项目归属于内蒙古段总投资459.88亿元,其中总投资的70%使用项目资本金,30%使用银行贷款。具体来看:

1)专项债融资165亿元;

2)银行贷款融资138亿元;

3)自筹资金156.88亿元。

在这一筹资方案中,专项债+自筹资金合计321.88亿,占到总投资的七成作为资本金。而专项债占资本金的比例为51%。

本项目运用了“债贷组合”的方式,专项债杠杆效果为1.4倍。

东部某省财政厅债务处人士表示,“债贷组合”中,政府对项目单位的市场化融资不承担任何的偿债和担保责任。采用债贷组合方式的项目,其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应仍有剩余专项收入,且预期收益能够覆盖专项债券及市场化融资本息。

根据发债说明说,本期专项债发行金额为23.49亿元,期限为十五年,剩余部分将在后续年份陆续发行。项目单位为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由内蒙古国资委全资持股。

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该项目投入运营后的项目收入主要包括铁路运输收入、沿线土地开发收入、运营补贴收入。

据测算,本项目债务存续期内可用于偿还专项债券本息的项目收益总额为353. 55亿元,对应偿还专项债券本息的覆盖倍数为1.17,表明本项目预期收益能够与融资实现自求平衡。

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人士表示,在评估项目收益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专项收入具备融资条件的,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但不得超越项目收益实际水平过度融资。“专项债做资本金必须要还,地方可以逐步用预算资金替换出来。”前述接近财政部的人士表示。


解构集通铁路电气化改建项目 

改建集宁至通辽线电气化改造项目总投资132.22亿元,资本金按照总投资的50%投入,其余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

具体来看:

1)专项债融资12.02亿元(本次发行10.53亿,剩余后续发行)

2)银行贷款融资66亿元;

3)自筹资金5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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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筹资方案中,专项债+自筹资金合计66.22亿,占到总投资的五成作为资本金。而专项债占资本金的18%。

本项目也运用了“债贷组合”的方式,专项债杠杆效果为2倍。

本项目管理单位为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后者持有前者60%的股权。

该项目投入运营后的项目收入主要包括铁路运输收入,并无土地出让相关收入。但铁路运输收入较高,对专项债本息的覆盖倍数达到6倍。评级公司将包含上述项目的本只该债券信用等级评为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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