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模拟题04
王伟
2016-10-20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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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时发现两个问题:一是施工单位为方便施工,将设备管道竖井的位置作了移位处理;二是工程的有关试验主要安排在施工单位试验室进行。总监理工程师分析后认为,(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管道竖并移位方案不会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因此,签认了该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并送达建设单位;同时指示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试验室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等进行考核。

    项目监理过程中有如下事件:

    事件1:在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工作基本完成,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要求会后就组织开工。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好之前,不宜开工。对此,建设单位代表很不满意,会后建设单位起草了会议纪要,纪要中明确边施工边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将此会议纪要送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要求遵照执行。

    事件2:设备安装施工,要求安装人员有安装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安装人员与资格报审名单中的人员不完全相符,其中五名安装人员无安装资格证书,他们已参加并完成了该工程的一项设备安装工作。

    事件3:设备调试时,总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技术规程要求进行调试,存在较大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立即签发了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用了2天时间整改后被指令复工。对此次停工,施工单位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了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申请,强调设备调试为关键工作,停工2天导致窝工,建设单位应给予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理由是虽然施工单位未按技术规程调试但并未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停工2天是监理单位要求的。

问题:

1.总监理工程师应如何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审批处理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试验室除考核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外,还应考核哪些内容?

3.事件1中建设单位在第一次工地会议的作法有哪些不妥?写出正确的作法。

4.监理单位应如何处理事件?

5.在事件3中,(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总监理工程师的作法是否妥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要求是否应该被批准?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

  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审批上,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是不正确的,因总监理工程师无权改变设计。第二个问题的处理妥当,属于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应处理的问题。


2.专业监理工程师还应从以下4个方面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①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②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③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④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3.建设单位要求边施工边办施工许可证的做法不妥。正确的做法是建设单位应在自领取施工许可证起3个月内开工。

  此外,建设单位起草会议纪要不妥,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4.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将无安装资格证书的人员清除出场,并请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已完工的部分进行检查。


5,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正确的。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要求不应该被批准,因为暂停施工的原因施工单位未按技术规程要求操作,属施工单位的原因。


案例二:

    某房地产公司计划在北京开发某住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04年10月20E1下午l7:30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

    在2004年10月20日,A、B、C、D、F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在10月20日上午10:25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

    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F五家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仅有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l人,技术专家l人。

    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

问题:

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

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何处理,为什么?

4.投标书在哪些情况下可作为废标处理?

5.招标人对E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

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确定。理由: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该项目属一般招标项目。

  (3)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在开标后,(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因为C单位因投标书只有单位公章未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要求。


4.投标书在下列情况下,可作废标处理。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③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④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⑤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⑥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⑧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5.招标对E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的处理是正确的。因为E单位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