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6 年度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经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2016 年度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于2016年10月 20日后集中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初级资格证书
(一)全国各地证书领证时间:2016 年 10 月 20日后开始。
(二)领证地点:在考试报名确认的各区县财政局领取。
(三)领证时必需提交的材料:
1.成绩查询单(特别提醒:成绩查询单由考生自行从考试院网站上下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代领,除交验本人身份证外,还需同时交验代领人身份证。
二、注意事项
(一)领取初级资格证书确认所属区县财政局,请查询成绩单上的发证编号。
(二)逾期领取证书 逾期考生请与各区县财政局电话预 约后带好领证时需提交的材料办理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