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签订“四看”工作法初探
王伟
2019-10-12 14:58
238人浏览

政府采购项目具有参与主体多等特征,不同项目的采购标的、采购方式也各不同,这些都增加了合同文本的复杂性。笔者结合所在单位采购操作模式与业务流程,提出采购合同签订“四看”工作法,与业内人士共同探讨。

1、一看,即“提前看”,确认合同文本与采购需求相匹配。

采购需求与采购合同是采购项目的起点与结果,两者一个为因,一个为果,且采购需求是采购合同在采购流程上最前端的参照系。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包括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等内容。编写完招标文件后,需相关业务处室确认评分标准、合同条款等。此时,确认合同条款等,相当于部分合同签订工作前移,从合同及后续履约角度审核招标文件。

提前看有三方面内容。一是确认合同条款与项目匹配度。对比合同主要条款是否满足采购标的的各项要求,如货物类的交货时间地点,验货、安装、调测与验收,技术、服务和培训;复核采购需求是否完备,如到货日期、验收标准。二是确认付款方式。分阶段付款,付款比例划分综合考虑项目实际需求、防范风险、乙方成本与资金回笼。三是确定履约保证金。货物类项目,终验后即完成验收付款,此时已支付全部款项,需通过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形式来确保后续项目的顺利开展。服务类项目,在乙方服务期限结束后且服务内容完成后才支付最后一批款项,一般不需交履约保证金。

2、二看,即“对照看”,全面反映前期工作成果。

采购机构编制招标(谈判)文件并接受供应商报名,再经过开标、评标、定标(非招标采购方式也有类似操作程序)等环节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后,合同签订部门将接收所有项目资料并着手起草合同。此时,需对项目资料反复看、对照看,尤其关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响应,将响应时作出的服务承诺体现到合同文本中。

对照看需做好三点。一是关注投标(响应)文件的逐项应答及履约响应程度。关注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需求逐项应答是否有偏离;关注投标(响应)文件的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服务承诺、原厂承诺、备品备件等。二是关注评审现场谈判情况。关注谈判记录对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对后续履约的承诺;关注供应商提供的最终分项报价表。三是关注标前质疑。关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函及用户的答复,确保使用最新需求作为合同附件;关注定标(成交)前供应商质疑情况。

3、三看,即“法眼看”,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有必要由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对采购合同予以审核,例如,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格性、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权利义务的明确性和交易需求的满足性,出具合同审查意见并作为项目档案资料。此外,还要对合同文本的形式进行审查,包括结构体系清晰度、合同条款完备度、语言表达精确度等。采购部门接收到律师的审查意见后,酌情对合同草稿予以修改完善。

4、四看,即“双方看”,把好合同签订最后一关。

甲乙双方是政府采购项目的重要当事人,正式签订合同前还需由双方共同对合同文本内容把关,确保合同内容全面反映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成果,避免履约时产生失误。合同文本一般由甲方起草,再由乙方审核并补充乙方当事人信息,也是“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的体现。完成最终合同文稿后,再经甲乙双方内部审核流程后签字盖章,形成正式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