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管控小区违法建设出新招
小研
2016-10-25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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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根本上破解“小区违法建设发现不及时、执法难”、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江苏省南通市城管局和房管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物管小区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启了该市物管小区违法建设管控和查处新模式。

《意见》明确,联合建立“六大机制”,联动防控,破解执法难,坚决制止市区物管小区内新建违法建设的发生,以改善住宅小区环境,创建和谐文明社区。“六大机制”主要包括:一是建立预防巡查机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小区违法建设日常巡查机制,明确责任人、责任区域、巡查时段、巡查内容、处置措施和程序。建立城管队伍、物业服务企业联系人制度,以物业服务企业为主,开展日常巡查,及时掌握违法建设动态。二是建立制止报告机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本小区的建设、装饰装修工程的跟踪监督,发现违法建设苗头的,及时上门宣传、劝阻、制止、报告。三是建立快速处置机制。城管执法队伍在巡查时或接举报后,应当依职权及时到涉嫌违法建设的现场处置。四是建立依法查处机制。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书面催告当事人限期履行。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城管执法部门报请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城管执法部门对在建的违法建设作出责令停止建设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相关部门可以依法查封施工现场。查封施工现场的,可以采取粘贴封条等形式进行。对于当事人撕毁封条、破坏查封现场的,相关部门可以提请公安机关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相关当事人依法予以治安处罚。五是建立房管、城管部门联动机制。房管(物管)、城管执法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联动协作,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加强信息互通、支持配合。六是建立考核追责机制。市、区城管部门将建立和完善监督考核体系,把街道违法建设治理纳入长效管理考核体系,强化对新增违法建设案件的考核;强化对街道城管队伍对违法建设查处情况的履职考核;市、区物管部门应当将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违法建设管理情况纳入日常考核管理内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装饰装修管理职责;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发现和劝阻、制止违法建设责任的或者劝阻、制止无效、不及时向城管部门报告的,由各区物业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取消其参加各类优秀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