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例分析题
(一)
北京某货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4月发生如下业务
(1)购入新载货车,取得机动车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1万元。
(2)购买成品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4.25万元。
(3)购买材料、低值易耗品,支付动力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92万元。
(4)修理载货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34万元。
(5)货运业务取得含税收入116.55万元。
(6)装卸搬运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2.72万元。
(7)经营性出租载货车(不配司机)业务取得含税收入70.2万元(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赁费23.4万元,二季度租赁费在季度初一次性支付)。
(8)销售旧载货车(2010年3月购入),取得含税收入20.8万元。
该公司增值税抵扣凭证均经税务机关认证。
81.该货运公司当月应抵扣进项税额为()万元。
A.10.17
B.11.69
C.15.27
D.17.61
【答案】D
【解析】5.1+4.25+5.92+2.34=17.61(万元)
82.该货运公司当月销项税额为()万元。
A.16.07
B.22.47
C.22.87
D.23.27
【答案】B
【解析】116.55/ (1+11%)*11%+12.72/ (1+6%)*6%+70.2/ (1+17%)*17%=22.47(万元)
83.该货运公司当月销售旧载货车业务应纳增值税税额为()万元。
A.0
B.0.4
C.0.408
D.0.416
【答案】B
【解析】20.8 / (1+4%) *4%*50%=0.4(万元)
84.该货运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万元。
A.0
B.5.20
C.5.26
D.5.66
【答案】C
【解析】22.47-17.61+0.4=5.26(万元
85.关于该货运公司涉税业务的说法,正确的有()。
A.购入新载货车属于固定资产,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B.货运和装卸搬运服务均按11%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C.销售旧载货车不涉及货物和劳务税问题
D.经营性出租载货车应按“营改增”试点后政策缴纳增值税
【答案】D
(二)
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上海和南京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3年6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假设 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别外,上海分公司2012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南京分公 司2012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600万元、300万元、20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 0.35和0.30。2013年7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
86.该企业2013年6月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万元。
A.300
B.400
C.500
D.600
【答案】C
【解析】2000*25%=500(万元)
87.总公司在北京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为()万元。
A.50
B.150
C.1200
D.250
【答案】D
【解析】500*50%=250(万元)
88.上海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为()万元。
A.54.375
B.75.000
C.87.500
D.125.000
【答案】A
【解析】500*50%*【400/ (400+1600)*0.35+100/ (100+300)*0.35+500 /(500+2000)*0.3】=54.375(万元)
89.南京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为()万元。
A.125.000
B.162.500
C.175.000
D.195.625
【答案】D
90.关于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B.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企业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
C.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
D.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就地申报预缴
【答案】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