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项举措为民资参与PPP“开道”
小研
2016-11-01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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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北京市财政局了解到,该局日前出台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促进民间投资有关措施的通知》,文中提出了包括要大力推广PPP模式等多项举措,以提高民间投资积极性。

《通知》要求要简化PPP项目审批程序并积极向民间资本推介PPP项目。项目实施机构可直接使用在社会投资人确定前取得的审批文件,对于已明确土地供应方式的PPP批准项目,可直接办理土地供应手续。积极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确定行业PPP项目开发计划、示范项目、行业导则和合同参考范本,进一步加大项目跟踪和协调力度,通过向民间资本推介,推动交通、生态、学前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此外,北京市还将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的环境。采取项目管理的方式,对PPP项目实施方案设置清晰的标的边界条件,项目投资规模符合业内通行做法,除确有必要,一般不采用项目打捆或先招投资人、后确定具体建设内容等方式。

《通知》提出要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和公共财政支出的联动机制。市级项目采取PPP模式实施后,政府支出责任由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共同承担;协调落实市级对区级项目的投资补助政策。PPP以奖代补政策可按规定标准的上限给予资金支持。PPP项目涉及的政府支出纳入政府预算和财政中期规划,增强民间资本投资信心。

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北京市提出PPP项目应在具备一定的前期工作深度后,进行政府采购,不得在企业资本金规模、营业收入规模等方面设置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门槛。在民间资本参与的PPP项目中,政府投资、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等方面应同等对待。

值得关注的是,北京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还透露该市正在研究建立北京市PPP基金,以资本金投入的形式,对PPP项目提供融资便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