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报:“FIDIC”——国际EPC工程中的“护身符”
王伟
2016-11-11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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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国际EPC工程中的“护身符”

记者李媛

近些年来,中国企业所承接的海外项目数量和项目类型越来越多,承包形式从主要做土建施工逐步发展到勘察设计、EPC到BOT、PPP等模式,这对于“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来讲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能熟练掌握和运用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对于“走出去”的中国工程企业来讲,无疑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避免和减少损失、少交学费的一条捷径,一个很好的选择。

中建政研集团董事长梁舰告诉记者,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走出去”步伐的加快,我国工程企业的实力也在不断提升,有相当数量的中国工程企业在规模、技术、施工等方面都跻身于国际先进水平。但我们的国际化程度还比较低,对国际市场没有足够的了解,缺乏国际项目管理经验,特别是合同与法律意识淡薄,一些企业在开拓海外市场时,通常更注重市场风险、成本风险而忽视法律风险和合同文件的重要性。FIDIC代表了国际惯例,大部分国际工程使用FIDIC或者类似于FIDIC的合同条款,这就要求广大工程企业不仅要学习、了解FIDIC合同,而且要在深层次上理解其实际操作,真正用好FIDIC合同解决项目中的问题。

中建政研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商务经理吕春妹介绍:2014年5月,中材国际以EPC方式承建由刚果(金)PPC Barnet公司融资的刚果(金)水泥厂项目。水泥厂位于下刚果(金)省金百塞地区,设计规模为日产3000吨,是南非PPC集团与中材国际战略合作一揽子计划中第一个实施的项目。商务谈判筹备阶段双方同意合同条件采用99版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即银皮书,但在具体做法上产生了分歧。业主坚持合同条件由银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组成,这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由于FIDIC是面向各行各业的范本,具有高度的概括性,针对具体工程需要细化和调整的个性化条款较多,用专用条件来准确描述对通用条款的补充、修改、删减、调整和细化实际上是很困难的也是不可取的。另外考虑到税务筹划,该EPC合同需要拆分成设计供货和施工二个合同,这使得采用专用条款模式越发不可行。

中建政研专家委员会委员、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中华提示:“对EPC工程来说税务问题一定要提前打算,在合法的前提下为此对合同做一些必要的拆分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要拆分合同,在合同谈判之前就要提示业主,双方要商定合同架构和文件组成,如果在谈判过程中突然提出或在谈判结束时再提出合同拆分问题,业主尤其是业主律师会可能会因为打乱了其工作计划和增加了工作量而不情愿甚至拒绝合作。如果在合同签字后再要求拆分合同那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了。”

吕春妹说:“业主方聘用了英国WHITE&CASE 律师事务所,英国律师也认为要将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合二为一。这样双方对合同文件组成及合同拆分方法才达成了一致。业主英国律师以银皮书为蓝本起草合同,即在银皮书的基础上直接逐条修改;合同谈判先在EPC合同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谈定之后再由律师进行技术性分拆。”

就这样由英国律师执笔,加上双方的团队都很专业和敬业,经过几轮艰苦的合同谈判后,最终成稿了一份高质量的EPC合同。该项目总投资3亿美元,所需资金由总部设在南非的PPC水泥集团和世界银行国际投资公司出资。其中,中材国际EPC合同价为1.46亿美元,其余资金将用于矿山购置、建设以及环保设施建设等。

该项目土建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时,刚果金总统卡比拉到项目现场视察,他激动地说:“SINOMA中材国际简直就是个魔术师!去年这里还是一片荒地,现在一座现代化的水泥工厂拔地而起!中国人了不起!”目前,该项目进展顺利,预计在2016年底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