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与设计:一带一路投资价值与风险
小研
2016-11-14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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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既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又是中国经济外交的顶层设计,也是中国最为核心的长期发展战略。“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成果超过预期,影响遍及全球,一批早期收获项目进入实施建设阶段,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与工程承包规模大幅提升,由此带动的经贸合作与沿线国家的期盼高度契合。这些成效的取得实属不易,反映了中国领导人的决策力和运筹力,展现了中国的综合国力和外交综合推进能力。

2016 年,“一带一路”建设进入全面深耕阶段,早期收获的重大项目建设任务繁重,亟待开发建设的重点项目面临多重扰动因素。“一带一路”倡议既蕴含了巨大的商业价值和投资空间,又面临着地缘政治、国际安全、非传统安全等多重风险,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与扩大海外投资建设形成两难,如何面对不利局面的同时保持战略定力,对此需要未雨绸缪,梳理论证,避免欲速不达。

1“一带一路”早期收获项目将拉升广阔的市场空间

截至2015年底,“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实现良好开局。一批在建重点项目取得早期收获,如中俄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吉尔吉斯斯坦南北输变电二期工程、中国-东盟信息交流中心等;一批标志性重点项目工程落地开工,如中老铁路、泰国铁路、匈塞铁路、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境内段、中巴经济走廊能源合作项目、中俄丝路创新园等;一批重点项目合作协议顺利签署,如雅万高铁、中老(磨憨-磨丁)跨境经济合作区、中俄原油管道二线工程等。

从国别来看,当前“一带一路”建设在建项目覆盖40多个沿线国家,如俄罗斯、印尼、土耳其、巴基斯坦、伊朗、哈萨克斯坦等,未来还将进一步拓展到包括阿曼、土库曼斯坦、蒙古、卡塔尔等在内的60多个国家。其中,铁路、公路、机场、传统电力将是我国与这些新增国家的合作重点。

从产业来看,目前“一带一路”建设项目主要涉及基础设施、能源资源、产能合作、信息通信、环境保护、社会事业、人文交流、金融合作等领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集聚全球主要能源资源,供应潜力巨大,且沿线国家能源资源市场供需分离、冶炼加工及相关产业水平落后,而我国能源资源市场消费迅猛增长,能源缺口逐年扩大。因此,能源资源合作成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项目建设合作的重点领域。

这些重大项目的落地实施将强劲带动相关产业与配套工程投融资规模迅猛增长,与沿线支点国家签署的合作协议也将为经贸合作提供有效支撑。据亚洲开发银行测算,未来10年亚洲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需求达8 万亿美元,平均每年近8 0 0 0 亿美元。按照基础设施投资乘数效应测算,每1美元基础设施投资就能拉动3~4美元其他产业投资需求,而基础设施领域每投资10亿美元,就能够创造出1.8万个就业机会。

2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和承包工程规模大幅提升,后续投融资规模相继扩大

沿线国家大多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其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巨大,公共服务产品匮乏,社会民生保障能力较弱,各方都对“一带一路”倡议充满期待。2015年,沿线国家经贸数据也充分印证“一带一路”倡议与沿线各国期盼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高度契合。当前对外投资和承包工程涉及的专业领域已经扩展到包括矿产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工业制造加工、农业开发项目、垃圾及污水处理、纺织行业、装备制造行业、太阳能、风电等各个领域。

此外,对外承包工程作为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的综合载体,在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国内原材料、设备出口,带动了运输业、电信业、金融业、航空、保险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利润率远超国内,盈利水平至少保持在7%~8%,一般都在10%左右,高水平的能够达到30%~40%。

对外直接投资方面,2015年1~10月,我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沿线的49个国家投资总额合计 131.7 亿美元,同比增长36.7%,占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的13.8%。投资主要流向新加坡、哈萨克斯坦、老挝、印尼、俄罗斯和泰国。

对外承包工程方面,2015年1~10月,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60个国家中,新承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2677个,新签合同额645.5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43.3%,同比增长21.6%,其中新签合同金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240个,累计合同金额547.9亿美元,主要涉及电力工程建设、房屋建筑、通信工程建设、石油化工、交通运输建设等领域。完成营业额499.5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的43.5%,同比增长3.5%。服务外包方面,2015年1~10月,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服务外包合作进一步加深,承接西亚北非国家合同额实现倍增。我国承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服务外包合同金额125.4亿美元,执行金额80.8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0.1%和10.3%。其中,承接东南亚国家的服务外包合同金额65. 2亿美元,执行金额4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3.8%和16.2%;承接西亚北非国家的服务外包合同金额31. 1亿美元,执行金额13.1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33.8%和18.3%,西亚北非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增速最快的地区。

3“一带一路”风险逐步显现,良好势头与可预期挑战并存

当前,国际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世界经济进入深度调整期,沿线国家多处亚非欧地缘政治敏感区和风险集中带,不同文明、宗教及其他力量交汇,一些国家政局不稳,部分区域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突出。“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的总体安全风险不容低估。

(1)大国地缘政治加剧博弈的态势不减。近年来,当今世界大国在“一带一路”区域内纷纷提出各自的地缘战略,谋求增强地区影响力。美国持续推进“亚太再平衡”战略,仍将海洋权利视为其维护全球霸权的重要支柱,而我国海上丝绸之路同样旨在构建与沿线国家的海上运输通道与经贸金融网络。目前,美国主导“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简称TP P)完成谈判,“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简称TTIP)加速酝酿,也意在从国际治理秩序上排挤“一带一路”建设。

(2)“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政治风险居高,或影响项目推进。“一带一路”涵盖欧亚大陆65国,不少是战乱国家和敏感国家,呈现多文明交汇、多力量交织、安全形势复杂等特点。陆上有阿富汗、伊拉克、乌克兰、叙利亚地缘冲突,中亚和中东一些国家政局不稳、民族与宗教矛盾突出,邻国间关系不睦。西非地区、几内亚湾地区的单据造假、虚假交易等也层出不穷,有些手段难以辨别,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海上主要存在中国与有关国家的岛屿主权和海权争端,也涉及海盗问题,以及大国对海上战略要道、重要港口的准入权、控制权之争。跨国犯罪、绑架、大规模诈骗活动等风险,严重影响我国企业和境外公民经济和人身安全。

(3)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威胁突出,或挫损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相关利益。沿线国家中,一半是伊斯兰国家。有些国家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宗教主义等“三股势力”活动猖獗,特别是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抬头给我民族地区和周边国家带来的威胁不容忽视。其中,“基地”组织与“伊斯兰国(IS)”竞相作恶,“IS”后来居上,其危害快速增大,俨然成为“全球公敌”。 “一带一路”沿线资源富集区恰与“IS”等恐怖势力盘踞区部分交叠,中国企业和人员会越来越多与伊斯兰文化和穆斯林人群打交道。文化差异容易引发的误会和碰撞,将与项目推进、我经济利益及在外公民安全等风险叠加凸现。此外,欧盟与伊斯兰国之间的关系未得到改善,欧洲国家间边界管辖存在疏忽,易成为恐怖分子跨越边境进行攻击的对象。海盗和海上恐怖主义、海洋环境和生态保护、海洋自然灾害、海洋溢油与航行安全等也是造成非传统安全问题的重要因素。

(4)中方在国际经验、风险评估与化解、有序竞争等多方面存在亟待解决的棘手问题。“一带一路”规划出台后,将中方政府、企业等各类主体推向国际合作前沿,应对复杂的国际事务协调能力与成熟经验匮乏,既无先例可循,又缺少高端人才。中国企业走出去还处初级阶段,辨别和防范风险能力不足,对国际法了解、运用不足,不关注当地媒体、民众利益,造成被动局面。国家支持手段不多,缺乏影响及参与民生公众活动的多元主体。海外重大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风险因素复杂,安全运营管理能力弱,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尚未完善,有能力、有实力的投融资主体为数不多。一些媒体和学者宣介“一带一路”,过多过重强调地缘战略意图和中方获利,加重外方疑虑。

4内外规划,精准研究,建立综合四安全保障体系

“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实施已成为我国长期发展战略,必将倒逼国内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也将促进国防、军事的改革与创新,继而进一步加强军民融合。因此,应协调和联合内外各方构建“一带一路”综合安全保障体系,并以此为基础打造沿线国家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1)在“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逐项落实好内部规划,建立政策支持保障体系。统筹协调我国政府外交、经济、军事、情报等相关部门,通过顶层设计建立境外安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地方、企业和驻外使领馆的作用,定期对其政府情况、社情民义、恐怖活动等进行会商分析,评估风险,确保重大项目“有人研、有人问、有人管、有人督、有人察”。

(2)深入研究和照顾重点国家的利益诉求,联合沿线国家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综合保障体系。考虑对方长远建设和发展利益,充分认清需求,与各方利益捆绑,积极提供区域安全治理的公共产品。根据“经济让利原则”倡导建立各种维护区域安全基金,为国家安全合作提供经济保障。鼓励国内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等采用多种形式帮助沿线国家建章立制。加快推进与合作国签署《投资保护协定》,努力促成国家担保,提高违约成本。加强项目规划论证,开展与亚投行和丝路基金间的协同,完善“一带一路”项目库及风险评估机制。完善有利于“一带一路”大项目建设的国内贷款、保险及援外资金配套政策。

(3)建立服务于新兴经济体的国际秩序治理保障体系。俄罗斯是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关键,需要固化共识,进一步同欧亚经济联盟以及俄跨欧亚铁路有效对接,开展大项目合作。高度重视美国因素对“一带一路”建设的影响,与美保持适度密切沟通,视情相互通报各自的丝路计划。对印度以“加强务实合作,增强战略互信”为基本策略,着重开展最为急迫的饮用水、污水处理、供水、地下管网、城市轨道交通、公交系统、园区配套设施、电力、电信等领域合作。利用欧盟积极性,将中欧大通道、大市场建设与“一带一路”建设结合。夯实蒙古、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国家以及印尼、斯里兰卡、巴基斯坦、埃及、伊朗、土耳其等支点国家,点面结合,打造多元立体的合作网络。

(4)建设增信释疑的舆论、学术及理论保障体系。善用外媒、互联网和非政府组织扩大影响,多用沿线国家当地语言做宣介。深入研究伊斯兰教和恐怖主义问题。继续深挖丝绸之路的历史价值,针对不同国家、不同人群讲不同的故事,从学术层面驳斥一些以偏概全和混淆概念的错误言论。从推动区域文化合作入手,倡导建立“亚洲文明对话”机制,促进印度文明、中华文明、伊斯兰文明等融合对接。

(5)构建多元投融资机制保障体系。鼓励境内外多渠道、多方式进行融资。允许中资金融机构在境内外以发行债券、银团贷款、同业拆借等方式融资,既可降低国内过高的融资成本,又可分散投资风险,实现“外来外去”,既可避免冲击国内资金市场,又可增强中资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6)加强国内金融监管与国际经济动态监控,建立金融安全保障体系。当前,金融安全挑战压力日益加大,既包括东道国经济动荡、金融危机等所引发的资产贬值、汇兑限制和汇率动荡等金融风险,也包括沿线国家政局动荡所引发的地缘冲突风险。这些经济、金融风险,需要综合运用金融工具予以缓释。加强区域金融监管合作,构建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体系与应对跨境风险和危机处置的交流合作机制。积极发挥即将组建的“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的平台作用,主动推进跨文化客户的金融服务,深入开展伊斯兰金融研究与实践。

结论

“一带一路”其核心宗旨是“惠及民众、造福人类”的合作倡议,在多文明、多民族、多宗教汇集的沿线地区,应始终强调和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在关注投资价值的同时,对面临的风险给予充分认识、评估,加强企业对风险防范的自助能力,秉持“发展+”的理念,对环保、教育、安全等方面给予同等的关注,践行社会责任,履行企业义务,维护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全面提升中方企业国际业务的扎根能力,以长线思维注重多边关系培养,建立牢固关系伙伴,培养一批海外业务的战略支点国家、关键结点城市和长期重点客户。努力融入当地社会,尊重当地文化,整合资源搭建跨界交流平台,使国际业务关系资源增值,以弥补境外运营管理布点不足的短板。只有赢得更广泛的当地民众信任,获得社会各界的普遍支持和认可,才能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创造和维持更多、更久的投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