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韩志峰副司长解读PPP资产证券化
中建政研
2017-01-06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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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7日,中国经济导报采访发改委投资司韩志峰副司长,解读26日发改委和证监会出台的《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

1. 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推进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有何重要意义?

韩志峰: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明确要求,“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拓宽投资项目融资渠道,支持有真实经济活动支撑的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更好地服务投资兴业”。因此,推行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是保障PPP模式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机制。资产证券化是基础设施领域重要融资方式之一,对提高PPP项目资产流动性、盘活PPP项目存量资产、加快社会投资者的资金回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PPP项目运营时间很长,很多项目长达20、30年,期间社会资本很可能有提前退出的需求。目前PPP项目退出渠道狭窄,资产流动性低,影响了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积极性。因此,需要依托资本市场,丰富PPP项目投资退出渠道,提高PPP项目吸引力。资产证券化就是其中一个重要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一直高度重视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丰富PPP项目退出渠道,增强项目资产流动性。今年8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744号),明确提出推动PPP项目与资本市场深化发展相结合,依托各类产权、股权交易市场,通过股权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丰富PPP项目投资退出渠道。此次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文,是PPP资产证券化工作的具体落实,将推动PPP项目和资本市场融合发展。

2. 目前,哪些PPP项目适合资产证券化?

韩志峰:总体上看,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PPP项目应当依法合规、管理规范、运营良好、收益稳定。按照这些原则,我们在此次发文中明确,将重点推动符合以下条件的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进行证券化融资:严格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和实施方案审查审批程序,签订规范有效的PPP项目合同,工程建设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已建成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投资回报机制合理,现金流持续、稳定,原始权益人信用稳健,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就开始在投资建设中探索实行以特许经营为主的PPP模式,据有关机构统计,到2014年全国共实施3000多个特许经营项目,大多集中在高速公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领域。这当中有不少项目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推动证券化融资。2014年以来,伴随着新一轮的PPP热,各地又推出了大量PPP项目,但这些项目大多刚签订PPP合同或者正处于建设期,进入运营阶段的并不多。因此,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初始阶段,2014年以前的特许经营项目(包括TOT项目)可能会成为证券化融资的重点。随着2014年以后的PPP项目逐步进入运营阶段并产生稳定的现金流,未来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会越来越大。

3. 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涉及到不同的部门,请问有没有具体的工作机制?

韩志峰:此次文件中明确,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与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单位应加强合作,充分依托资本市场,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PPP项目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实现市场化融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支持传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具体的工作机制是,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PPP项目进行证券化融资,并按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做好合约履行、资产移交与隔离等相关工作。证监会系统相关单位负责建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审核及备案绿色通道,专人专岗负责,提高国家发展改革委优选的PPP项目相关资产证券化产品审核、挂牌和备案的工作效率。发展改革系统和证监会系统将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普及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及监管要求等,推动建立合规、风控与管理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中国证监会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共享PPP项目信息,协调解决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与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将建立联席工作机制,推动PPP项目证券化产品稳定运营。

4. 近期有什么关于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方面的工作安排?

韩志峰:《通知》发布后,我们将和有关方面加强协作、共同努力,力争尽快发行一批PPP项目证券化产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一是请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2月17日前,推荐1-3个首批拟进行证券化融资的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从中选取符合条件的PPP项目,加强支持辅导,力争尽快发行PPP项目证券化产品,并及时总结经验、交流推广。

二是我们将主动与一些PPP存量项目较多的企业加强沟通协调,帮助他们参与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提高PPP项目融资能力。

5. 推进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对PPP模式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会有哪些影响?

韩志峰:如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推进顺利,将可以从“量”和“质”两个方面促进PPP模式的良性健康发展。

一是为社会资本方增加了一个新的资产退出渠道,有利于投资人盘活存量PPP资产,加快投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流动性,进而增强持续投资能力。也就是可以把旧的项目转出去,再用转让的资金收入去投新的PPP项目。这对全国范围内保持适度的PPP投资总规模是非常重要的。

二是PPP项目要想实现资产证券化,就要符合一系列严格的审查条件,应当依法合规、管理规范、运营良好、收益稳定。这也会促使社会资本方加强自我约束,去做真的PPP、好的PPP,进而提高PPP项目的整体质量。

6. 除了资产证券化,在支持PPP项目融资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还有哪些举措?

韩志峰:PPP项目投资回报率相对不高,但回报长期稳定。针对这个特点,要充分利用各种金融工具,为每个PPP项目设计一套量身订做的、合理的融资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一直高度重视金融支持PPP模式工作,已经或正在采取多项措施推动PPP项目融资。

一是推动开发性金融支持PPP项目。2015年3月10日,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印发《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445号),通过贷款期限适当延长、利率适当优惠等政策,加大开发性金融对PPP项目支持力度。

二是开展PPP投融资研究。正在联合中国建设银行、清华大学开展PPP投融资课题研究,全面梳理PPP项目投融资方式的现状和特点,深入分析PPP项目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开展实际案例剖析,提出改进PPP项目投融资方式的政策建议和具体措施。

三是促进保险资金投资PPP项目。支持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和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协会开展“保险资金参与PPP项目运作研究”,推动保险资金投资PPP项目,拓宽PPP项目资金来源。

四是利用企业债支持PPP项目融资。目前正在研究推进PPP项目专项企业债工作,拓宽PPP项目建设融资渠道,促进PPP项目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这个《通知》的发布,只是一个良好的开始,要真正把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这篇文章写好,还有大量细致、艰巨的工作要做。我们将和证监会债券部,沪、深交易所等加强合作,共同努力,切实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