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构筑物有抗浮结构设计时
二、当构筑物无抗浮结构设计时,水池施工应采取抗浮措施
(一)下列水池(构筑物)工程施工应采取降排水措施
(1)受地表水、地下动水压力作用影响的地下结构工程。
(2)采用排水法下沉和封底的沉井工程。
(3)基坑底部存在承压含水层,且经验算基底开挖面至承压含水层顶板之间的土体重力不足以平衡承压水水头压力,需要减压降水的工程。
(二)施工过程降、排水要求
(2)基坑受承压水影响时,应进行承压水降压计算,对承压水降压的影响进行评估。
(3)降、排水应输送至抽水影响半径范围以外的河道或排水管道,并防止环境水源进入施工基坑。
(4)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间断降排水,并应对降、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构筑物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严禁停止降、排水。
三、当构筑物无抗浮结构设计时,雨、汛期施工过程必须采取抗浮措施
(1)施工中常采用的抗浮措施如下:
1)基坑四周设防汛墙,防止外来水进入基坑;建立防汛组织,强化防汛工作。
2)构筑物下及基坑内四周埋设排水盲管(盲沟)和抽水设备,一旦发生基坑内积水随即排除。
3)备有应急供电和排水设施并保证其可靠性。
(2)当构筑物的自重小于其承受的浮力时,会导致构筑物浮起;应考虑因地制宜措施:引入地下水和地表水等外来水进入构筑物,使构筑物内、外无水位差,以减小其浮力,使构筑物结构免于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