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程序(***)
(四)调解制度
1.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
3.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上述特殊案件除外),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应当及时裁判.
(五)强制执行
1.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文书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2)调解书;
(3)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如仲裁裁决).
2.管辖
(1)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法院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2)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