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日报报道,5月16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从项目储备、项目论证、社会资本方选择、项目执行等4个环节,简化PPP项目操作流程,进一步加快推进河南PPP项目落地实施。
据了解,该操作流程由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共同牵头制定,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创新点。一是明确项目审批方式,对政府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参与的PPP项目,实行审批制,由相应权限的审批机关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政府采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方式参与的PPP项目,以及企业使用自筹资金建设的PPP项目,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由相应的核准或备案机关履行核准、备案手续。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实施机构依据相关要求完善和确定PPP项目实施方案。二是简化实施方案编制,对于由同级机关审批或核准、建设内容单一、操作模式比较成熟的一般性项目,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包括PPP项目实施专章,内容可以适当简化。对于建设内容复杂、投资规模较大或需要上级机关审批或核准的重大项目,采用备案方式的PPP项目,以及存量资产或经营权转让的存量PPP项目,要单独编写PPP项目实施方案。涉及财政投入的PPP项目,要由同同级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三是实行实施方案联审,按照“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要求,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项目涉及的财政、规划、国土、价格、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审计、法制等政府相关部门,对PPP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联合评审。对于一般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的PPP项目实施专章,可结合项目审批或核准一并联合审查。四是优化招标工作程序,要求依法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阶段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公平择优选定社会资本方。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社会资本方,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可以不进行招标。但拟由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必须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
附:以下为20170511-豫政办明电[2017]62号-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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