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支持推动苏州39个市级和2个国家级特色小镇建设,积极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平台,近日,苏州市工商局围绕“三个一”目标,出台14项扶持措施,积极加强对口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给予政策倾斜,助力全市特色小镇建设。
“三个一”目标即:一站办,设立工商(市场监管)服务站,做到工商、市场监管职能服务不出镇;一键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实现职能服务向网上延伸,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一日结,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材料齐全的审批事项当日办结。
14条具体举措:
一是设立工商(市场监管)服务站,直接在小镇内受理各项工商职能服务,做到企业办事不出镇。
二是推行远程审批服务。对特色小镇内申办外资企业的,按照“就近受理、网络审核、就地发照”的要求推行远程审批服务,方便企业办事。
三是试点全程电子化登记。在完善网上注册的基础上,在特色小镇率先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探索实施全程电子化登记,切实方便企业办事。
四是优化登记流程。鼓励引导特色小镇招商部门或进驻企业通过市场主体名称自主选择使用系统、网上登记系统申报具有独创性的字号名称、企业设立登记。
五是放宽名称核定条件。根据特色小镇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支持新兴行业主体在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符合国际惯例、行业习惯或专业文献的用语来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征。
六是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支持特色小镇的产业园、科技园、企业孵化器、创客空间等开展“工位注册”,允许一张桌子、一个工作单元即可办一家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可以采用住所与实际经营场所相分离的登记方式。设立在特色小镇的商务秘书公司,其营业面积要求降低到100平米,充分释放住所资源。
七是鼓励投资者灵活出资。鼓励投资者采用股权、非专利技术、高新技术成果等多种方式出资投资。支持企业运用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权质押、浮动抵押等方式融活资本,增强发展能力。
八是实施特色小镇商标品牌战略。在驰、著、知名商标以及商标战略示范企业的培育推荐上给予特色小镇入驻企业专业指导,积极推荐申报市级、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
九是支持特色小镇打造电商平台。
十是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十一是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指导。加强对特色小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年报公示、信用管理的行政指导,主动避免失信违法行为,及时修复不良信用记录,帮助企业提升信用管理意识和水平。
十二是开通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在特色小镇建立消费维权快速通道,指导建立消费纠纷处理机制,鼓励引导经营者首问和先行赔付,实现消费纠纷的快速处理。
十三是强化大数据分析运用。利用工商大数据分析,筛选出特色小镇的产业发展方向和宜发展的产业,为地方领导决策和企业投资创业提供参考意见。
十四是建立特色小镇办事服务会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