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财政局关于领取2016年 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2016年度全国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应资料经市财政局审核打印完毕,所有证书已移交大渡口区财政局,现就证书领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7年5月9日至6月2日(9:00-18:00)
二、领取地点
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区政府大楼主楼)区财政局307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本人领取的,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委托他人领取的,需出具委托书(本人签字)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领取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另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考试报名条件证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四、咨询电话
大渡口区财政局会管监督科68173307、6808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