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社网:领取2016年一级建造师及相应专业资格证书通知
王伟
2017-06-14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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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及相应专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含基础考试)资格证书的通知

凡参加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及相应专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含基础考试)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和填写好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张,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免试条件指定的材料和证书原件,到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214房间审核。

办证所需要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

领证时间:每周二、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领证地点:抚顺市新抚区琥珀街七号(市劳动公园北门西北侧)市人社局二楼214房间

联系电话: 52421969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