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受偿权实务处理
王文杰 10节 4时46分46秒
优先受偿权实务处理
0/500
  • 2024-07-20 22:47:18
    1
  • 李晓燕
    2024-07-08 11:24:28
    《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四十一条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因此,新司法解释一对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进行了调整,从六个月延长至十八个月。
  • 李茹
    2022-08-11 12:01:00
    未竣工的建 主张优先受偿权的前提条件是?
    讲师回复:
    同学你好,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在建设工程停工或合同解除的情形下,未竣工的建设工程,只要承包人能举证证明工程质量合格,就有权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祝学习愉快~
  • 梦里看花
    2022-06-05 12:33:54
    打卡学习
  • 学员34559798
    2021-09-17 11:40:34
    讲的涉及范围广,如果一些典型案例能够更加深入讲解分析,并提出一些有效应对措施会更好。
    讲师回复:
    收到,感谢您的建议!
  • 学员96439681
    2021-03-06 21:01:05
    讲的好
  • 学员98623287
    2021-02-26 08:33:21
    讲的很好